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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经委《关于扩大旅游商品生产和销售的若干规定》的通知

作者:法律资料网 时间:2024-07-11 12:39:33  浏览:9908   来源:法律资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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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经委《关于扩大旅游商品生产和销售的若干规定》的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经委《关于扩大旅游商品生产和销售的若干规定》的通知

1987年3月16日,国务院办公厅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国务院同意国家经委《关于扩大旅游商品生产和销售的若干规定》,现转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大力发展旅游商品的生产和销售,是扩大旅游创汇、提高旅游业经济效益的一个重要环节,也是增加旅游点吸引力的一项重要措施。目前,我国旅游商品的生产还相当落后,各地区、各部门都要重视这项工作,从政策措施上给予优惠和支持,使旅游商品的生产和销售有较大的发展。

附:关于扩大旅游商品生产和销售的若干规定
随着我国旅游事业的发展,旅游商品的生产和销售近几年也有了较快的增长。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是:旅游商品还不够丰富;具有民族风格、地方特色的产品少,对国外旅游者缺乏吸引力;旅游商品创汇占旅游业总创汇的比重比较低。为了充分调动企业努力扩大旅游商品生产和销售的积极性,提高旅游商品创汇在旅游业总创汇中的比重,现对扩大旅游商品产销工作作以下规定:
一、积极组织好旅游产品的开发、生产和销售。轻工、纺织等有关部门,要加强领导,制定规划,积极组织好旅游产品的生产和开发。“七五”期间,首先在重点旅游区选择一批企业,作为生产旅游产品的重点厂,加强横向联合,逐步形成旅游产品生产的基地。各地要充分发挥当地资源优势,发展具有民族风格、地方特色、质量好、花色丰富多采、适销对路的纪念品、工艺品、旅游用品、旅游消费品和食品。各旅游部门和旅游商品销售单位要及时提供市场信息,帮助生产企业开拓适销对路的新产品。在外国游客流量大的城市和旅游区,建立规模较大、商品丰富多采的旅游购物中心或旅游商品服务中心,并把旅游商品销售网点的建设,纳入当地旅游事业建设规划中去。
二、对供应来我国旅游的华侨和港、澳、台同胞及外籍华人、外国人,旅游商品创汇,视同出口创汇。旅游商品创汇仍执行30%的外汇留成。对旅游商品生产所需的专用原材料,如檩香木、红木、翡翠、高档玉石,给予减免进口关税的优惠。
三、恢复商业部友谊商店、外轮供应公司经营自行车、缝纫机、电视机、收录机、洗衣机、电风扇、电冰箱、摩托车、计算器、家具十种商品。
四、放开旅游商品的价格,实行按质论价、优质优价的政策。对国内货源比较充足的旅游商品,应按比内销价优惠作价,鼓励多销。对国内市场紧缺的商品。按高于外贸出口价并参照香港市场零售价格的原则定价。对国内市场一般不供应的某些商品,可参照国际市场的价格和供应情况,随行就市,争取卖好价。
五、外轮供应公司供应外轮、海员的商品,由于执行国际市场价格而使得进销价格倒挂,出现政策性亏损的,按谁得外汇谁补贴的办法,给予合理解决。
六、对友谊商店、外轮供应公司、轻工部工艺美术总公司、中国旅游服务公司、中国华侨旅游侨汇服务总公司和接待外国旅游者的宾馆(饭店)所需商品,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地方有关部门应作为特需商品优先安排,积极提供货源,保证供应。
属于国家计划安排生产、调拨出口的商品,由经销公司(店)的主管部门提出年度需要计划,与经贸部及有关部门协商后共同下达执行。属于地方管理的商品,由经销公司(店)或地方主管部门提出需要计划,同当地有关部门协商确定后,保证供应。
七、为了支持旅游商品的生产,国家在“七五”期间,将专项拨给一部分物资和增加“拨改贷”基建投资。对旅游商品生产和销售部门所用周转外汇,有关部门要大力支持,并适当增加用汇指标,使生产旅游商品所需的进口原材料和特需商品有充足的周转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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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开发银行贷款项目工程监理管理暂行规定

国家开发银行


国家开发银行贷款项目工程监理管理暂行规定

第一条 为了保证国家建设项目工程质量和国家开发银行(以下称开发银行)的信贷资产安全,防范信贷风险,在贷款项目评审、合同谈判和信贷管理中落实监理工作,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开发银行人民币贷款的国家大中型建设项目以及贷款额在3000万元(含3000万元)以上的其他建设项目,必须实行全过程工程监理。
本规定所称全过程工程监理,是指工程设计、施工、材料设备采供、安装、调试等的质量、造价、工期的监督与管理。
第三条 开发银行评审部门、信贷部门应依其职责分工负责落实各个环节的监理管理工作。
开发银行的分行(包括资产管理部)应把监理管理工作纳入日常信贷管理工作中。
第四条 借款人向开发银行申请贷款的同时,应当提交实行工程监理的“承诺函”(参考格式见附件一),作为开发银行贷款项目评审的条件。
借款人对申请贷款的项目不承诺实行工程监理的,开发银行评审部门不予评审。
第五条 开发银行在评审贷款项目时,应将监理费用列入工程项目总投资
第六条 开发银行总行的信贷业务部门或分行在合同谈判时应当要求借款人落实有关工程监理事宜。
借款合同中应当约定借款人承担以下义务:
(一)借款人聘用的监理公司应经开发银行认可;
(二)借款人应督促监理公司按期向开发银行报送监理工作月度报告及监理业务范围内的专项报告;
(三)借款人支付工程款时应向开发银行提交由监理公司和借款人共同签署同意的“工程进度款支付证书”(参考格式见附件二)。
(四)借款人与中标监理公司签订监理合同之前,应要求监理公司向开发银行提交“履行责任承诺函”(参考格式见附件三)。
第七条 借款人应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或邀请招标方式聘请监理公司。
借款人对监理公司招标应委托专业招标机构进行;符合有关规定的,经开发银行认可,借款人也可自行组织招标。
第八条 参加投标的监理公司必须具有建设部和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双“甲级”资格。
第九条 开发银行总行的信贷业务部门或分行应派人参加监理公司的招标,对招标、评标过程进行监督。
第十条 开发银行对监理公司的招标没有提出异议的,借款人与中标的监理公司应签订监理合同。监理合同应当符合建设部、国家工商局颁布的《工程建设监理合同》示范文本的要求。
借款人与监理公司签订的《工程建设监理合同》在签字生效前,应送开发银行审查认可。
第十一条 借款人未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本规定进行监理招标而直接影响监理公司聘用的公正性的,开发银行有权要求借款人重新招标选定监理公司。借款人不重新招标的,开发银行有权拒绝发放贷款。
第十二条 中标受聘的监理公司应将有权签字的监理工程师及监理代表的名单、签字和监理公司印章在项目所在地的开发银行分行备案,如有更改应及时通知开发银行。
第十三条 借款人向施工方支付工程款时必须向开发银行提交由监理公司和借款人共同签署同意的“工程进度款支付证书”,作为开发银行付款审核的依据。
第十四条 开发银行贷款项目经理应对借款人提交的“工程进度款支付证书”进行审核,审核其是否符合贷款支付范围、工程量及结算是否准确,有无高估冒算。审核无误的,贷款项目经理应在借款人的“工程进度款支付证书”上签字同意,借款人据此到会计营业部门办理付款手续。
第十五条 开发银行贷款项目经理应定期或不定期地深入现场检查监理情况,监督监理合同执行。
第十六条 监理公司不认真履行职责致使监理项目在施工过程中有挪用贷款、增加工程概算、拖延工期及发生工程质量问题时,开发银行有权要求借款人取消监理公司的资格,解除监理合同,并依监理公司的承诺函追究其经济责任。
第十七条 借款人弄虚作假,聘请非法的监理公司的,开发银行有权要求更换监理单位,借款人拒不执行的,开发银行有权停止发放贷款或收回已发放的贷款。
第十八条 监理公司与借款人有串通行为,损害开发银行利益的,开发银行有权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十九条 开发银行已经发放贷款的项目,借款人未实行监理的,信贷业务部门应当要求借款人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按照本规定补办监理;已实行监理的,应将监理合同送开发银行备案。
第二十条 开发银行外汇固定资产贷款项目工程监理管理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 本规定由国家开发银行法律事务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 本规定自一九九九年十月十二日起施行。

附件一:关于××建设项目实行工程监理的承诺函
国家开发银行:
我单位就××建设项目向你行申请贷款。我单位向你行承诺:贷款批准后,我单位保证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你行的《国家开发银行贷款项目工程监理管理暂行规定》的要求,聘请监理公司对该建设项目实行全过程的工程监理,并接受你行的监督、审查。
借款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

附件二:
编号:
工程进度款支付证书
工程名称: 施工单位: 合同号:
经审核,根据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双方签订的合同,建设单位应支付以下数额的工程款:
备注:
监理单位 建设单位
监理工程师 建设单位代表
日期 日期
填表人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本表一式三份,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各一份。

附件三:××监理公司履行责任承诺函
国家开发银行:
我公司将受××建设单位(业主)之聘担任你行贷款的××建设项目的工程监理工作,我公司承诺将根据我公司与××建设单位(业主)签订的《工程建设监理合同》履行监理工作职责,并向你行报送有关资料,接受你行的监督。如因我公司不认真履行职责,而给你行带来损失的,我公司愿承担一切经济责任。
××监理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



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小学教育专业(专科)考试计划》的通知

教育部


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小学教育专业(专科)考试计划》的通知
教育部



近年来,为提高小学教师的思想业务素质和学历层次,培养一批业务精良、师德高尚的师资队伍,一些省市先后开考了小学教育专业(专科)。为进一步规范该专业,保证其基本的知识结构和学历规格的要求,全国考委教育类专业委员会根据目前我国小学教师的实际并结合自学考试的
特点,制定了《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小学教育专业(专科)的考试计划》。现将《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小学教育专业(专科)考试计划》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全国考委制定的专业考试计划,起着统一考试标准的作用。各地在执行过程中对课程门数和学分数不得变动,以保证统一规格和质量。
根据《自学考试改革与发展规划》要求,为保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的考试质量,便于各地组织实施考试,更有效地贯彻“教考职责分离”的原则,对部分专业和课程必须加大全国统考力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小学教育专业将从1999年起实行全国统一命题(全国统考时间安
排详见考委办〔1998〕17号文件)。
已经开考小学教育专业(专科)的地区,需认真加以研究,尽快采取措施逐步进行过渡,过渡工作截止到2000年底,做到与本通知的专业考试计划相一致,以便参加全国统一命题的考试。未开考的地区,应加强研究,根据需要与可能以及开考条件,确定本地区能否开考。各地在实
施过程中,有何意见请报告我部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小学教育专业(专科)考试计划
一、指导思想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对社会自学者进行的以学历考试为主的高等教育国家考试,是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和国家考试相结合的高等教育形式。同时,也是我国高等教育体系的一个组成部分。
小学教育专业是适应我国社会主义教育发展,提高小学教师学历层次的迫切需要而设置的。按照邓小平同志关于“教育要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指导方针,立足当前,着眼未来,培养一批师德高尚、业务精良的小学教师,以适应下世纪初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需要。
二、培养目标与基本要求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小学教育专业主要培养达到高等师范专科教育专业学历水平的小学教师。其基本要求是:掌握本专业所必需的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具有较强的小学教育能力,具备小学教师的基本素质,能胜任小学教育、教学工作。根据本专业的特点,在着重考核考生的
基础知识、基本理论的同时,要适当加强对所学知识的实际应用和小学教育的研究能力。
三、学历层次与规格
专业的课程考试水平与普通高校同类的专科课程结业水平相一致。本专业的各门课程考试均采用学分制。
凡取得单科成绩合格者,发给单科合格证书,并取得该课程的学分;凡取得本专业某一方向所规定的全部课程的合格成绩,学分累计达70-74学分,政治思想品德经鉴定合格者,发给大学专科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学历。
四、考试课程及学分
-------------------------------------
|序号| 课 程 名 称 | 学 分 | 备 注 |
|--|---------|-----|----------------|
|1 |哲学 | 4 | |
|--|---------|-----| |
|2 |政治经济学 | 4 | |
|--|---------|-----| |
|3 |大学语文 | 4 | |
|--|---------|-----| |
|4 |科学、技术、社会 | 5 | |
|--|---------|-----|----------------|
| |英 语(一) | 7 | |
|5 |---------|-----| 二选一 |
| |美育基础 | 4 | |
|--|---------|-----|----------------|
| |计算机应用基础 | 4 | (含上机2学分) | |
|6 |---------|-----|----------| 二选一 |
| |现代教育技术 | 4 |(含实际操作2学分)| |
|--|---------|-----|----------------|
|7 |教育原理 | 6 | |
|--|---------|-----| |
|8 |小学教育心理学 | 5 | |
|--|---------|-----| |
|9 |小学语文教学论 | 5 | |
|--|---------|-----| |

|10|小学数学教学论 | 5 | |
|--|---------|-----| |
|11|小学科学教育 | 4 | |
|--|---------|-----| |
|12|小学班主任 | 4 | |
|--|---------|-----| |
|13|小学教育科学研究 | 4 | |
|--|---------|-----|----------------|
|14|中外文学作品导读 | 8 | | |
| | | | 文科组 | |
|15|汉语基础 | 4 | | |
|--|---------|-----|-----------|任选一组|
|14|高等数学基础 | 8 | | |
| | | | 理科组 | |
|15|数论初步 | 4 | | |
|--|---------|-----|----------------|
|总计| |74-77| |
-------------------------------------
说明:
1、考试课程分必考课、指定选考课两类。各门课程的学分数不得任意更动。
2、指定选考课分文、理两组,除必考13门课程外,再各按规定选考两门课程。
五、实践性环节及考核要求
教育实习(六周):通过教育实习,巩固所学专业知识,培养从事小学教学、科研和班主任工作的能力。
1、实习内容:在小学上6-8节课,并撰写实习报告,由主考学校按合格和不合格评定成绩。
2、有一年以上小学教学实践经验的教师,可免实习,但应撰写实习报告,由主考学校按合格和不合格评定成绩。
六、考试方式
1、各科考试一律采用笔试,按百分制计分,60分为及格。
2、《计算机应用基础》采用上机实习进行考核。《现代教育技术》要求结合实际会操作两种教育技术,但应在笔试通过以后,由主考学校按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五级制评定成绩。
七、课程说明与使用教材
1、哲学(略)
2、政治经济学(略)
3、大学语文(略)
4、英语(一)
英语(一)是该专业专科的公共课。本课程的目的是使应考者掌握3000个单词(含中学阶段1600个单词)、一定量的习语和基本的语法知识,具有一定的阅读能力以及初步的听、说、写和译的能力,为以后更高阶段英语课程的学习及工作中应用英语打下较好的基础。
应考者在学完本课程后,应能借助词典阅读与后期课文难度相当的一般性资料并能译成汉语,理解基本正确,译文基本通顺。
自学用书:
《英语(一)自学考试大纲》 全国考委制定
《大学英语自学教程》(上册) (全国考办组编) 高远主编 高等教育出版社
5、科学·技术·社会
本课程为该专业的公共基础课。主要内容为介绍科学、技术的概念,阐述科学技术的发展及它们对社会的巨大推动作用;介绍物质的微观结构、宇宙、地域的起源与深化,生命的起源与进化,生物技术、信息技术、新材料与新能源技术、激光技术与空间技术等现代化知识及影响;说明
科学技术与国民经济、民族文化、社会生活、人民教育事业的密切关系。通过学习,使学员提高科技意识,树立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的观点。
自学用书:
《科学·技术·社会自学考试大纲》 全国考委制定
《科学·技术·社会》 (全国考办组编) 徐辉主编 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
6、美育基础
本课程为该专业的专业课。主要介绍美育的性质、特点、功能及其意义;阐明美育与德育、智育、体育的关系,要求考生对美育有一个较全面、概括的了解;同时,还对小学美育的特点、任务以及实施的途径方法作进一步的阐述,并强调小学教师加强审美素养的重要性,更好地贯彻实
施美育,培养全面发展的人才。
自学用书:
《美育基础自学考试大纲》 全国考委制定
《美育基础》 (全国考办组编) 李范主编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7、计算机应用基础(略)
8、现代教育技术
本课程为该专业的公共基础课。主要讲授现代教育技术的理论、方法和手段,内容主要包括教育技术基本含义及理论基础、媒体理论与技术以及教学设计原理和方法,要求考生熟悉各种教学媒体的特点、常用教学软件的编制,掌握教学中应用媒体的能力,初步培养学生运用教学设计,
优化教育教学过程的能力。
自学用书:
《现代教育技术自学考试大纲》 全国考委制定
《现代教育技术》 (全国考办组编) 乌美娜主编 辽宁大学出版社
9、教育原理
本课程为该专业的专业基础课。主要介绍教育的产生、发展,现代教育的功能、目的、性质、特点、结构、规律,阐述改革与发展等的基本概念和基本理论,着重论述教育与现代社会、现代人的发展的关系。通过本门课程的学习,使考生了解和掌握有关教育的基础知识和基本理论,运
用现代教育观做好育人工作,为国家培养具有现代素质的合格人才。
自学用书:
《教育原理自学考试大纲》 全国考委制定
《教育原理》 (全国考办组编) 柳海明主编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10、小学教育心理学
本课程为该专业的专业基础课,是一门心理课程。本课程在普通心理学的基础上,着重阐述小学生的学习心理,小学生的能力培养,小学生品德心理、小学教师心理。通过学习,要求考生能够认识小学生的心理规律,做好小学的教育教学工作。
自学用书:
《小学教育心理学自学考试大纲》 全国考委制定
《小学教育心理学》 (全国考办组编) 章志光主编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11、小学语文教学论
本课程为该专业的专业基础课。主要论述小学语文教学目的,教材的研究,小学语文学习规律,小学生读、说、写能力的培养,小学语文教学评价。通过学习,使考生掌握小学语文的教学规律,提高语文教学水平和教学研究的能力。
自学用书:
《小学语文教学论自学考试大纲》 全国考委制定
《小学语文教学论》 (全国考办组编) 崔峦主编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12、小学数学教学论
本课程为该专业的专业基础课。主要介绍和阐述小学数学教学目的,教材的研究,小学数学学习规律,小学生初步的数学能力(数学概括、数学思维、空间知觉、计算、解决实际问题等能力)的培养,小学数学教学评价。通过学习,使考生掌握小学数学的教学规律,提高数学教学水平
和教学研究的能力。
自学用书:
《小学数学教学论自学考试大纲》 全国考委制定
《小学数学教学论》 (全国考办组编) 周玉仁主编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13、小学科学教育
本课程为该专业的专业基础课。主要介绍和阐述小学自然教材分析,小学科技活动内容,小学自然学科的学习和自然科学的教学。通过学习,使考生理解小学生学习自然课的认知过程,掌握小学自然常识与科技活动的规律,提高实际教学能力。
自学用书:
《小学科学教育自学考试大纲》 全国考委制定
《小学科学教育》 (全国考办组编) 赵学漱主编 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
14、小学班主任
本课程为该专业的专业课。主要介绍和阐述小学班主任工作的意义和任务,班级的社会功能,班集体工作的规律与要求,班主任管理工作的原理与方法,班主任对学生进行个别教育的基本方法,班主任的基本素质,班主任工作评价标准、评价指标和评价方法。
自学用书:
《小学班主任自学考试大纲》 全国考委制定
《小学班主任》 (全国考办组编) 翟天山主编 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
15、小学教育科学研究
本课程为该专业的专业课。主要介绍在小学开展教育科学研究的意义、过程、原则和方法,重点阐述观察、调查、实验、经验总结、个案研究、文献研究等常用方法以及研究资料的搜集与处理技术。通过理论学习、案例分析及操作实践,逐步增强科研意识,提高科研能力。
自学用书:
《小学教育科学研究自学考试大纲》 全国考委制定
《小学教育科学研究》 (全国考办组编) 杨小微主编 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
16、中外文学作品导读
本课程为该专业的专业课。介绍中外文学的概况和中外文学作品的选读(注:本课程教材具体篇目与《大学语文》有所区别)。通过学习使考生对中外文学发展的历史有进一步了解,从而提高对中外文学作品的思想内容、艺术特色的分析能力和鉴赏水平。
自学用书:
《中外文学作品导读自学考试大纲》 全国考委制定
《中外文学作品导读》 (全国考办组编) 叶鹏主编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17、汉语基础
本课程为该专业的专业课,它是一门语言类课程,内容包括古代汉语和现代汉语两部分。其中古代汉语讲授词汇、语法、文字以及工具书的使用等方面的基础理论和基础知识;现代汉语主要讲授语音、语法、词汇、修辞等方面的基础理论和基础知识。通过《汉语基础》课的学习,使考
生能较为系统地掌握汉语的基本理论体系,提高阅读古书的能力和运用、讲解汉语的能力。
自学用书:
《汉语基础自学考试大纲》 全国考委制定
《汉语基础》 (全国考办组编) 陈绂、白荃主编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18、高等数学基础
本课程为该专业的专业课。其内容包括一元函数积分的基础概念和方法及其简单应用;向量、直线和平面,二次曲面;行列式、矩阵,线性方程组的基本知识。通过学习使考生掌握高等数学的基本概念和方法及简单应用,扩大知识眼界,增强数学修养,提高数学教学能力。
自学用书:
《高等数学基础自学考试大纲》 全国考委制定
《高等数学基础》 (全国考办组编) 王德谋主编 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
19、数论初步
本课程为该专业的专业课。主要讲授整除性理论,简单的同余式和不定方程,要求考生掌握初等数学论的基本理论和基本方法,并能较深入地理解小学数学教材的相关内容。
自学用书:
《数论初步自学考试大纲》 全国考委制定
《数论初步》 (全国考办组编) 周春荔主编 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



1998年6月26日